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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0月14日,澳大利亚贸易救济委员会发布第2026/147号公告,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门窗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,决定自2026年10月15日起以保证金形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。
数据直击:税率与税号
公开初裁数据显示:
不合作及所有其他出口商:临时反倾销税率70.4%,临时反补贴税率2.9%;
其他应诉出口商:临时反倾销税率24.4%,临时反补贴税率0;
部分企业专属税率介于**0—51.6%**之间(如深圳市中盈建科为0,珠海翼鹏为51.6%)。
涉案产品对应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610.10.00.12。以完税价格10万美元的货物为例,不合作企业仅临时反倾销税就可能达到约7.04万美元,再叠加2.9%的反补贴税,综合税负接近货值的73%。

第三国转口贸易的数据支撑路径
面对超高临时税负,第三国转口贸易成为出口商关注的现实选择。以马来西亚转口为例,通过合法中转实现原产地转换,可规避针对中国原产产品的双反税。
核心操作流程清晰:
头程从中国港口正常报关出口至马来西亚,退税合规;
在保税区完成清关、换柜,并申请马来西亚原产地证书(CO);
以马来西亚身份出口澳大利亚,使用中转国文件办理清关。
额外物流及中转费用通常远低于最高70.4%的临时反倾销税与2.9%的反补贴税,为企业提供了可量化的成本优化空间。
趋势判断
澳大利亚铝制门窗双反初裁已落地,临时措施已开始执行,终裁结果仍待后续公布。提前评估直发与转口成本差异、完成合规路径测试的企业,有望在高税环境下更好维持市场连续性。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,确保操作全程真实、可追溯、符合相关法规。